瑞秋醒来的时候,发现身上还穿着昨晚的衣服。那银灰色的小背心已经皱不成型,丝绒短裙还印上了血红色的酒渍,而她脸上的妆都糊了。
她忍着头痛,脚步浮浮的走进厨房,想要喝一口清水。但那设计优雅的蓝白色厨房,有精美的碎花彩瓷杯碟,最昂贵的电器用品,外国购来的咖啡壶,就是没有救她一命的暖开水。
瑞秋才想起,她最后一次走入厨房,应该是前天的事情。看看时钟,已经过了出门的时间。她叹一口气,随手从冰箱抓起冰冻的矿泉水往口里灌。冰水穿过她的喉咙,渗透身上每个细胞,至少让半醉的她清醒了一半。
冰箱传来“碰”的一声后,厨房回归寂静。那安静的氛围显得有点诡秘,仿佛可以听得见电器和杯碟聊天的声音。
“如果一个女人的战场不在厨房里,在她疲惫的时候,也许一杯暖开水,就是她最大的渴望。”
大雨的清晨。捷琳窝在温暖被窝,不舍得醒来。梦里仿佛可闻到一股牛油香,她记得,是芒果班戟的香味,他最惯常炮制的爱心早餐。
捷琳贪恋的沉醉在芳香的甜梦中,忽然感觉臀部被轻拍,腋窝一阵酥痒,她知道是他。与他同居了两年,她仍旧有热恋的感觉。特别是醒来的每个清晨,总有一顿美好的早餐等着她,还有,这个洗了澡,身上仍带着肥皂香的男人。
捷琳把身体挂在男人身上,两人似连体婴的走进厨房。这个淡蓝色厨房是她最依恋的地方,她喜欢在他身后,看他下厨的样子,随手抓一把盐,切菜的动作,用手指试味,都有说不出的性感,每一次,她都会忍不住趋前,双手环抱这个男人。而男人回过头来,亲昵的往她脸上一亲。
在这个厨房,她的食欲和情欲仿佛一体,同时得到最大的满足。她乐得让男人成为厨房的主人,喂饱她的胃,她的身体,她的心。
“如果一个厨房是女人的恋爱战场,那应该是爱情里最温饱的梦。所以,她选择永远恋爱。”
清晨五时许,爱媚在闹钟响之前就惯性醒来。身旁的男人仍在打鼾熟睡,嫁了他12年,男人的鼾声已经不再困扰她,但她益发觉得,那鼾声仿佛成了婚姻的一部分,像调好时间的闹钟,嘀嗒嘀嗒的走着,分秒不差的在固定时间响起,提醒她,她在这个家扮演的角色。
爱媚揉着眼,走进海岛型的蓝白色厨房,开始忙碌的一天。她一边煮面条,一边烤面包。在煮咖啡的同时,思考今日的午餐内容,下午要试做的蛋糕。
这个厨房是她用12年的婚姻生活来换取的礼物,她央求很久,男人才答应花大钱来装修厨房。
记得厨房装修好的那天,爱媚兴奋得在厨房里跳起慢舞,幻想着一幕幕的画面。她可以在烧菜的同时坐下来喝杯咖啡。在等待面包发酵的同时听流行歌,在等待蛋糕出炉之前阅读一段副刊小文。
婚前的她从不知道,厨房对一个女人的意义。直到她为人妻,为人母,甘心成为一个家庭主妇,这才发现,厨房是她这生最大的战场了。
6时许,爱媚催促两个孩子把早餐吃完,再呼唤楼上迟迟不下楼的男人。婚后12年,爱媚对他没有太大的抱怨,就是不明白为何他总是家里最迟醒的一个。
爱媚的唠叨声令男人有点不悦,夫妻俩交换一个眼色后,爱媚提醒他,今天的家用要多添一些了,因为柴米油盐都起价了,她要到更远的超市购物,因为价钱更便宜。。。
男人把钱递给她,无语的喝着咖啡,忽然眉头一皱。咖啡冷了。爱媚立刻添上热咖啡,还想说些什么,但又想不起来。回头,孩子已经在叫喊,要迟到了,妈妈我的便当呢?我的零钱呢?
男人随手拿了一块面包往口里塞,与孩子赶着出门。
热闹的厨房忽然静了下来。爱媚收拾碗碟,这才想起,她想对他说,今天是结婚12周年,他想怎么庆祝呢?
还是,他可能忘了?不要紧,他忘了,她就以一顿丰富晚餐来提醒他,不如,就煮他爱吃的蜜汁鸡扒,再烘个蓝莓芝士蛋糕,还要记得买红酒。。。
“如果一个女人的战场就在厨房里,她应该比谁都更容易满足。因为她的爱,她的梦,就从这里出发。”
后记:隔了10多年,我终于再写起小小说。请不要对号入座,我从来不是瑞秋,也没有捷琳的好运气,更不是知足的爱媚。
挫作一篇,希望你们看得开心!
6 条评论:
我是第一個讀者嗎?yeah~
我不是瑞秋,不是捷琳,也不是愛媚;
但我比較希望像捷琳,
我想,她應該是最幸福的~
我也希望是捷琳,永在恋爱中的感觉是最棒的,会下厨给爱人的男人也很棒。
可惜啊,记忆中我好像没有吃过我男人煮的食物,也从来没有一个美丽的厨房可以互相嬉戏。
本来我安排捷琳每早下厨给男友,但是时代不同了,我认识的女友有的连鸡蛋白饭都不会煮,结婚生子后都是老公为她安排3餐。现实中,真有这样的幸福女人。
不过,我们也很幸福啦。
但我还是希望拥有梦想中的蓝白厨房,为自己,为心爱的家人煮饭烧菜,现实生活中,我从来不肯在闷热的厨房中多待一秒。这个厨房梦,很遥远啊!
哎呀,我慢你一步了。我刚在你家留言,结果电脑故障,发不出去。现在的时间是816,一分钟之差。
我想说: 开心,看见平凡的厨房变你写成天堂当然开心! 每次来这里一定会忍不住要称赞你的才气。认同你的说法,每个女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厨房,我要回去建我得厨房了!
赞!期待你的下一篇小小说哦!
很喜欢阅读你说写的小说。
期待你下次的作品。
San,你文笔真好,不继续写就可惜了。我还以为是哪位名作家的小说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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